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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挺有隐私意识。

        我清了清嗓子,站起来,伸出手,“谢谢你救我。”

        他瞧着我伸出的手,没握,冷淡打字:我很擅长游泳。意思应该是“老子救你就是个顺手”?

        我有点不爽,随口道我也很擅长游泳。

        他嫌弃地皱了皱鼻子。

        后来朝禄告诉我,那时他对我简直大失所望,觉得救回来了个像伊万一样油腔滑调的职业骗子——而且毫无礼貌、不知感恩,性格糟透了。

        我不以为然,用母语说了句我那时也觉得你像个小神经病,谁知他竟听懂了。我不由感到一阵嫉妒,妈的,语言天赋这种东西也太讨打了。

        朝禄有善心,不过在热奈尔手底下长大,善心肯定也就那么一点——他说他救了我,我应该报答才行。

        我故作为难地说我在下雨酒馆打工,而热奈尔老板一毛不拔的结果就是我身上根本没存几个钱。他善解人意似的点头,比划:那你就当我的仆人吧。我无语地看了他一眼,可能被他解读成了无助——那就只当三个月。他补充。

        行吧,我在我的打工生涯里又记上一笔,卖身为奴三个月。

        第一天我把朝禄房间的地吸了一遍,打碎了他一个杯子,他心疼了好久,说这是他专门用来喝茶的杯子,想要再买一个的话,下个月就没钱买耳环了。我不断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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