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你真的会对我好吗?”过了好一会儿,纪骆白才又说。他用自己瑰丽幽深的眼眸深深地盯着自己的心上人,“你会永远……永远都不离开我吗?”
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会抛弃我,丢下我,是这样吗?
朝歌并没有急于回答绅士‘是’还是‘不是’,而是说了这样一句话:“司徒家的人,只丧偶,不分手。你与其担心我会不会和你分手,不如担心我会不会让自己丧偶。”
这话要是换了旁人听,定会觉得朝歌可怕至极,继而离他远远地。可这话在纪骆白听来,却无疑是世上最动听的情话!——他的性格偏激执拗,寻常的东西不在意,可以不放在心上,可若在意的东西得不到……要么疯,要么死,不外如是。
他生来顺风顺水,除了早年父母的事,几乎从未遇到过什么人生重大转折或磨难,也未曾遇到过什么让他机关算尽、想方设法也得不到的人或东西。可如今却遇上了朝歌这么个克星,叫他真心实意放在心上疼着,哄着,宠着,惯着不说,还看不得他半点不痛快,更别提伤心难过了。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叫他患得患失却又不知所措。
他自问在感情上阅尽千帆、识人无数,论调情手段,更是不输给任何人。可就是这个好不容易遇上的,叫他真心喜欢的,反倒什么热烈追求都不敢施展了——他怕吓着朝歌,更怕朝歌觉得他孟浪。
可如今,瞧瞧他都听到了什么?
只丧偶,不分手。
与其担心朝歌会不会和自己分手,不如担心他会不会杀了自己,然后把自己变成丧偶?
多么动听的情话?飞蛾扑火的爱恋很适合他不是吗?
如果他和朝歌的恋情,最终只能以他的死亡作为终结的话,他很乐意奉陪。
而至于和朝歌的长相厮守?他至今还从未这么想过——也不敢想。
他早都想好了,如果朝歌一直不能答应他的追求,他只会一个人静静的“离开”,绝不会打扰朝歌。可若有万分之一的幸运,能让朝歌点头,他就一定再也不会放手!假使朝歌有一天厌了倦了,想要放开他的手了,那么他一定会告诉朝歌,只有先把他这个性格差劲的混蛋弄死,才能彻底摆脱他这个爱而不得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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