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上那是干什么的?”我好奇。
“袖箍,调整袖子的长度。”
“不勒得慌么?”
“不勒,很松的。”他笑了,“没见过?”
“没。”
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近看才发现他的西服是暗格纹的,浅浅的竖条不凑近几乎看不出来,但就是给整个面料增添了质感。与旧旧的奶杏色衬衫搭在一起十分有品味,要是配纯白的衬衫就差点意思,真是越看越喜欢。
有的人穿西服像大老板;有的像买保险的;还有的像临时借来的,与身体其他零件都格格不入。他都不像,他穿着就是他自己,这衣服就像长在他身上似的,和谐熨帖。
“真好看,你这衣服。”我用手指爱惜的勾了勾他衬衣的前襟。若眼神能拉丝,两盘拔丝芋泥已经做好了。
“脱下来送你?”他无奈的笑着。
“我是说,你穿着好看,你最适合穿西服了,帅的我都快原地爆炸了!好看死了你今天。”我对他从不吝啬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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