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养好了,人也总是胖不起来,不爱说话,怯怯的,总是拿着书窝在角落里的椅子里读,一读就是一天。偶尔看到他出来,会举起书遮住小半张脸,腼腆地朝他笑,他看不到对方的嘴唇,但知道对方一定笑得很努力,因为那双葡萄似的大眼睛弯弯的。
再后来,家里送他和自己进了同一个初中,父母叮嘱自己一定要照顾好对方,王锦也答应了,他对余阳没什么恶感,对方也很懂事,从来没烦过他。
两人一直相安无事,班上没人知道两人住在一起,是名义上的兄弟。直到有一次,王锦意外撞见两个小孩在欺负余阳,骂他是麻杆娘娘腔,笑得很恶心,早就看他不爽了,还把他手里的书抢走,嘲笑地读上面的字句,说女的才看这种……
他直接过去把那俩打了一顿,抓着对方的头发,笑得很恶劣地看着对方鼻青脸肿的猪头脸,说:“你再骂我哥一句试试看呢?”
他教训完人转身,才看到余阳原本哭得发肿的眼睛正亮晶晶地看着他,就像……就像一只看到胡萝卜的兔子,吸着鼻子一下一下地挪到他身前,怯生生又崇拜地说:“你好厉害!…谢谢你,阿、阿锦!”
这是对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他不是很喜欢阿锦这种称呼,听到对方这么喊他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是看着对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就不好说什么了,默认了这个称呼。
那之后余修阳就变得很粘他,他也懒得赶对方走,毕竟多一个处处贴心的小尾巴感觉也不赖,渴了对方立马递上他爱喝的饮料,饿了对方立马递上他爱吃的零食,冷了对方立马给他拿出为他准备的外套,热了对方在身后给他扇风,甚至他睡不着失眠的时候,对方就趴在床头给他说故事哄他睡觉,伺候得那叫一个周道。
这样的日子到了高中,在荷尔蒙的作用下,少男少女们春心萌动,个顶个的恋爱脑,初中时大家还只觉得余阳是他的跟班,高中大家就开始八卦余修阳暗恋他是他的舔狗,他一直不当回事。
直到有一天晚上,哥们打电话约他出去通宵,他从床上爬起来,不想穿着校服出去通宵,就打开衣柜找衣服,他想找自己常穿的那件灰色卫衣,没找到,习惯性地打开余修阳的房门想问对方,因为对方了解他所有的东西,结果就发现对方拿着一件眼熟的灰色卫衣在自慰……
难以形容当时是什么感觉,恶心?愤怒?好像都不是……各种情绪搅成一团,里面还夹杂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总之,他第一反应是把门甩上,然后一片混乱地转身出了门,甚至没还衣服,他穿着睡衣就去赴约了,那天晚上发生什么他都没印象了。
他开始有意地疏远余修阳,不为别的,就因为他的心很乱,下意识地就不想面对对方,余修阳好几次想跟他说话,都被他当空气一样忽视了,次数多了之后,余修阳也就没再自找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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