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因为彤彤,想起了自己有过的那个孩子。
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就总像是有根神经在拉扯着。会在无法预料的某个瞬间,骤然疼痛。
翁千歌觉得,她有必要做一件事。
当初,封筱筱把加国那段事告诉她时,也一并劝慰她,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就别纠结了。
更何况,那样一个男人,不负责的渣滓而已,实在没有必要再记起来。
对于这一点,翁千歌赞同。
可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
说她自负也好,太天真也好,千歌总觉得,她不会喜欢上一个渣。更何况,那么一个渣,这么多年来困扰着她,合理吗?
头痛症,就是那个人留在她身上永远无法拜托的痕迹!
每次犯病,都在提醒她,你爱过那样一个人,你们还有过一个孩子!
翁千歌翻了个身,默默攥紧手心。搞清楚当年的事,和永远承受头痛症的折磨,二选一,总归要选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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