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书房,下楼来到客厅,下意识横移半步,避过了脚下的自动扫地机器人。
他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每次下楼,都能碰到它路过。好似故意等在那里,就等着要绊倒任时鸢。
把杯子洗干净,放回到柜子里,任时鸢开始准备今天中午的午饭。
将所需要的材料备齐,不一会儿一道看起来味道不错的话梅排骨就做好了。从冰箱里拿出昨天剩下的一碗米饭,放到微波炉里定时三分钟,时间到了便用专门用来夹滚烫汤碗的架子夹出来,放到大理石餐台上。
话梅排骨的味道酸酸甜甜的,任时鸢不喜欢。第二次加热的米饭软软塌塌,任时鸢也不喜欢。
吃完午饭,任时鸢为自己泡了一杯拿铁,然后照例上楼去书房处理公务。
用得当然也不是那个灰色的陶瓷杯,而是专门用来喝拿铁的杯子,刻满了竖条状的沟壑,从杯口往下收紧到三分之一的位置,形状变成普通的圆柱玻璃杯,外壁和内壁同样光滑,没有额外的沟壑,杯壁上还套着一圈不锈钢的杯套。
其实早些年,任时鸢对于杯子的选择并没有那么挑剔和讲究,家里最常放着的用来喝东西的杯子是一次性纸杯。
“哥,齐州长那边已经出发了。”任时鸢此时正开着车,他神情专注,双手把握着胸前的方向盘。
耳朵上黑色的蓝牙耳机上闪着微亮的光斑,车上用来照明的灯,垂直地照射下来,就算是在顶光这种残酷的光线下,依然无法削减任时鸢精致的五官。
“行,知道了。对了,有时间来看看甯甯,怎么着也是你的孩子,老养在我这儿算怎么回事啊!已经是能喊爹的年纪了,前些天还问我为什么不能叫我爸爸,这辈分乱套了!和你说最多养到这个年纪了,再大我可不养了!!!”电话那头看似一本正经的威胁训斥着任时鸢,实际上在讲到任甯要喊他爸爸的时候,语气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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