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这世界人们相待的方式太冷漠,导致很多人不敢或不会试着和他人良XG0u通。
我必须说,
来我这里取材不是不可以,其实也很欢迎。只是取法和心态。
脑子、心灵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无形、看不见,却能影响接触者。看了一部电影、故事,里面能让自己「心动」的元素,都在无形、不自觉中影响接收者的认知,也因此可能潜移默化、悄悄成为另一位作者笔下的东西。
能说,这就是偷吗?是抄袭吗?
就像流行歌,旋律强迫听到人人会唱,算不算抄袭呢?
国民教育洗脑我们,使得我们写文章都要引用前人的文句、剧情,算不算抄袭?
你我因为对话,而互相影响,自然开始改变、模仿彼此的说话方式,是不是在抄袭?
其实,我自己过去曾从事一个非常非常介意抄袭的职业。但在认识耶稣以后,惊骇发现一件事,我们所有人一直都在用上帝的创意,不是吗?谁能真的脱离这个世界的认知,写出完全属于自己创造的东西?
此后,因着神的缘故,我愿意放掉所谓的着作财产权,对抄袭这类情况,看得较一般人定义的宽些。
加上我不靠这赚钱,又是点子很多的人,也曾经觉得,如果有人能从我的点子延伸更多灵感、创意,做出更好的东西,让世界更好,?因为每个人都特别,都有特别的思想,同样的启发点,却能像云彩制造机,呈现出个自不同的美丽景象。
我一直都不觉得海l凯勒她被判抄袭的那个事件是抄袭,尤其她眼睛看不见,她或许只是被读过的剧情打动,不自觉成为自己的脑内认知,而忘了这份感动是从他人的书中取得。
这跟来这里取材让我不爽的情况差别很大,被当参考书的感觉,就是有人在意识很清楚的情况下,又在同一平台,直接拿你写好的东西,改一改、挑拣能用的东西,给他的老师交报告,然后得到老师称赞,获取他自身的利益,例如:赚钱、各样成绩,成绩例如维持日更,保持电脑运算推增曝光。
某次偶然,我看到一本其中一个剧情,心里很惊喜,作者竟然跟我有相似经历!写在《情滞幻野》的一处剧情,是很少见的经历,只是相似情况下,我以经验而起的第一个直觉是,「这样光害不是很严重吗?」一般读者根本不会发现这个bug。
那时候完全没有想到被参考了,而是觉得茫茫世间能遇到经历相似的人实在太难得、太酷了,于是,抱着高度期待成为对方的付费读者。当然后来越看越困惑,当时,我才更完《怪物》,发现不久之后,脑子里还热着的句子、情境,竟然奇迹似的被分尸出现在对方文章里,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原来我的作品被当作参考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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