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琉璃对此并不在意,反正她女儿能享受到家族信托的分红权,这就足够,等于上了苏家的户口。

        手下负责这件事的团队,认真梳理完其他家族信托的架构,借鉴参考不少成功经验,为了避免被人鸠占鹊巢,专门在十二席的董事会之外,单独设立这个只有家族成员可以担任的监督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的权利很大,除了能够驳回部分董事会的决策之外,主要就是起到任免董事会成员、管理家族成员的作用。

        在家族慈善信托基金的问题上,苏业豪花了不少心思。

        一方面,他不希望子孙后代不求上进,变成什么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另一方面又担心被外聘的职业经理人,掌握了家族信托基金的话语权。

        思来想去,就只好实施分权那一套。

        将经营管理交给专业的人,确保财富的延续传承,而家族成员做好监督工作,并且只享受定期领取分红的权利。

        以家族扩张的速度,很可能到四代过后,家族就有好几十号嫡系成员。

        即使家族后代成为董事会或者监督委员会成员,最多也只是多领一份工资,不存在非得争权夺势的理由,再结合社会监督环节,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内斗。

        毕竟厚厚一份家族信托基金的章程制度,差不多把漏洞都堵死,字里行间充满“制衡约束”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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