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青年的官话相当不错,虽还带着少许口音,但瑕不掩瑜。“我想买些监本印文,珍宝商说他没有,得找你们中原弟子问,我看了一圈,闲晃着的就你一个,便来找你做生意啦。”

        容荼一点也不意外,确实是巴蜀人士的作风,随心随性,他常常觉得,巴蜀之地的人心里恐怕只分两种人,看得顺眼的人,以及看不顺眼的人。显然容荼算是还算顺眼的人,否则方才动手,他怎么都要吃亏。

        容荼并非奢靡之人,对他而言钱财够用即可,所以从不滥杀,这一路上他的墨笔夺魂甚少,抄书写字颇多,倒真积攒了不少监本印文。

        “二十两银。”

        谈好价钱,苗族青年将容荼所有的监本印文逐一点过,确认好数量之后,全部收了起来。“我寄居在扬州城郊的一所民舍,银子都在那里,你是随我一道去取,还是在这儿等我?”容荼自然是要跟过去的,钱货两讫亦是刺客的准则。容荼很喜欢巴蜀人的笑容,淳朴干净,比扬州的阳光还要夺目,没有谁不喜欢光,即使双手染血,身处地狱,他亦是如此。

        苗族青年的下榻处是个独立的小院,就在屋主的西南侧,各不妨碍,倒是不错,只见苗族青年从床榻上将一个沉甸甸的包裹放在桌上,发出巨大声响,木桌险些支撑不住,如此分量容荼心里自然有数,所以行囊打开后金灿灿的刺眼光芒,他毫不意外。

        青年将大碇大碇的金子摆出来,去找包袱最底下的碎银,他一边尽心尽力的露财,一边问道:“你身手不错,要不要来个见财起意?”

        容荼颇为无语。“二十两银。”

        苗疆人不似中原人包裹严实,他们的服装对于许多人来说,根本是坦胸露乳,有伤风化,容荼再不愿意,也能瞧见弯身寻钱的青年,胸膛上的两点红缨,暴露在空气中的长腿,白皙的皮肤在灵蛇银饰的缠绕下,散发着诱人的光泽。他突然停了手里动作,颇为苦恼的说道:“不喜欢财啊,那你见色起个意,怎么样?”

        容荼算是明白了,搞半天,这位天降的金主竟是在捉弄他,于是再次强调。“二十两银。”青年笑了笑,不再与他纠缠,将碎银掷给了容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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