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李小莲这次似乎拿定了主意。谁的话她也不听,什么也不求。

        孙小燕知道这个消息又晚了两天,彼时的她正忙着磨她的妈妈答应她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孙母之不同意做掉倒不是想留下这个孩子,而是这个孩子月份太大了。引产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她怕万一伤到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可问题是孙小燕真心不想要这个孩子,刚一开始留着他是为了跟金珠打官司,想多要点赔偿金少出一点罚没款,现在官司打完了。这孩子留着还有什么用?

        她才不想被这个孩子困住留在乡下带小孩,先不说养两个孩子要多少费用她能不能养得起,就是这操心劳力她也做不到。还有,杨大山死了,没人挣钱给她花了,她不能坐吃山空吧?她得为自己后半生考虑吧?

        而考虑的结果不外乎是两条出路,嫁人或者是挣钱养老,挣钱倒还好说,打工开店都行。可嫁人就难了,本来她的名声就够不好的。现在杨大山一死,和金珠的这个官司打了好几个月,名声早就传了出去,方圆百里的人谁敢娶她?谁又愿意娶她?

        所以思来想去的,孙小燕决定出去打几年工,一方面是挣点钱,另一方面是看能不能在外面找个男人嫁了。

        如此一来,她肚子里的孩子就不能留了,谁会要带两个孩子的寡妇?更何况肚子里的那一个居然还是男孩,所以她才会不顾危险想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可巧这个时候刘丽娟去县里进货听到了这些传闻。回来当一件大事跟孙小燕说了。

        刘丽娟的意思是让孙小燕把金玉送回杨家,这样的话金玉也能跟着金珠几个去帝都,有金珠几个这么厉害的哥哥姐姐,还有黎想这么一个大明星姐夫。金玉的日子还能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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