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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玉的认知,我仿佛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不管什么样的玉到我手里,我都会瞬间辨识出它的质地和大概价值。

        这个特质要追溯到我四五岁的时候,妈妈喜欢玉,玉镯子,玉簪子等。我看她佩戴就特别喜欢去玩,于是她就把玲珑血凤给我戴上了,这东西我爱不释手。

        有一次有个货郎花两根金条要跟我换,我当时都没有换。最后妈妈问我为什么不卖,我说了句我至今都不明白的话,我居然说这翡翠金不换。

        我记得当时妈妈喜极而泣,我都不晓得她在高兴什么。但自此之后,她买首饰的时候总会带着我去玉器店里看,我从来没有看走眼过。

        阮小飞送给我的扳指虽不是价值连城,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玉,质地通透。并且,扳指内刻有印玺,刚才我粗略看了下字体应该出自宋代。

        像这样质地的玉扳指,还是古文物,没有五百两银子是买不到的。

        秦家财大气粗,我不可能不让他们赔钱,但秦家的人个个精明,又是都城金门世家之首,自然不会甘心吃闷亏。我这样一说,他秦振南和秦书月纵使再嚣张跋扈,也不会丢了这脸面耍赖的。

        所以秦振南的脸色越来越阴霾,绷着唇一句话不说,还狠狠瞪了秦书月一眼。我装着很无辜地站在褚峰身边,被他高大的身板保护着,感觉特别好。

        宽爷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他今朝穿着黑底红纹的马褂套大红喜服,也是喜庆得很。凌艳秋还没有出来,估计等会儿一亮相,就是颠倒众生了。

        我们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秦振南从马褂的衣兜掏出了一叠银票,从中选了张递给了我,咬牙切齿道,“凌小姐,这里是五千块银元,你觉得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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