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行,买下来自己住着仗义,以后真要不想在那边住了,再批地基就行了。

        当初老傅走的时候给我写了个房子转让协议,他提前签了字,你要是真想买,直接交钱签字就行了。

        房子他要两百八十块钱,他家大闺女在给我留了个地址,钱直接给他邮过去就行了。”

        大队长说着就打开家里紧锁着的柜子,好半天后从里面拿出了几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打开信纸,只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房产转让协议,下面的卖房人处已经签了字,并按了红手印,签字人赫然正是傅四喜。

        也就是说,只要孟得魁交了房钱,再在这几张转让协议上签了字,那么傅四喜的房子就算是正式易主了。

        这件事处理的很快,孟得魁相信,大队长绝不会坑他,因此他数出二百八就交给了大队长,并在三张协议上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另外又拿出二十块钱递给了大队长,“虽然协议签了,但我还是想办一下正式的登记,这件事就得麻烦队长叔帮忙跑一下了。”

        大队长忙摆手,“跑一趟就跑一趟你给我钱干什么?”

        “叔给我跑腿当然不会要我的好处,可那些给咱们办事的人,叔还不得请请人家吗?

        这我总不能让叔替我搭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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