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高兴了,就会更卖力地讨好我,我能得到的多巴胺也就更多。
这是笔划算的买卖。
现在他的活儿还是有点差,不得要领,全凭一股蛮力。但好在年轻,身体底子好,持久力、尺寸和硬度都还过得去,不是没感觉。
更重要的是,这小子有钱。
我不知道他爹妈是干什么的,只知道每个月都会有一笔不小的钱定时打到他卡上。然后,这些钱基本都进了我的口袋。我需要付房租,需要养车,需要吃饭,偶尔也想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他乐意给,我乐意花,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平衡。
我有时候会想,他家里人也真放心,就不怕他这种生活白痴在外面被人骗得底儿掉?
也就遇到我了。
我图的不过是点钱和色,偶尔从他身上汲取一点活下去的热量,还不至于谋财害命。
况且,相处久了,说一点都不喜欢,也是假的。
他刚从大学毕业那会儿,傻乎乎地跑到这座人生地不熟的城市,连租房子都搞不明白。我就是在路边遇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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