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成功了,成功地勾起了他十成十的求知欲。

        奚迟自认很少对什么事情狂热,但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到达明天的这个时候。

        他必须知道自己交往过的究竟是什么人。

        第二天下班回家后,奚迟换了身衣服,立即准备出发去赴约。

        这几天可以算得上他二十多年最“精彩”的经历,出门前,他的眼皮一直在跳,仿佛预示着,真正精彩的才刚刚开始。

        那个人说的地方他昨天搜了,是个酒吧,他特意换了件随意些的衬衫,不像工作时那么一身严肃。纵使这样,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司机还是从后视镜里多看了他两眼,又确认了一遍目的地。

        对上他疑问的眼神,司机师傅忙解释:“帅哥你这气质,一看就是知识分子,不像是去那种地方蹦跶的人,这不是怕给你带岔地方了嘛。”

        “那种地方?”奚迟眉心微簇。

        “头一回过去?你是去见朋友的吧?”师傅说起来直摆手,“芙蓉路那地方到晚上,隔着三条街也能听见震天响,尤其你要去的那个诺什么的,要有个乐队来了,那人都跟疯了似的,我年纪大了真受不了,要不是看你长得周正,我才不拉去那的人。”

        奚迟没说话,默默将目光移向窗外。

        听起来芙蓉路是本地的酒吧街,显然不是能安静谈话的地方,那个神秘发信人约他到这里,着实很突兀,但他也顾不上考虑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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