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进入一家百货商店前。
他看到了沈玉桐。
他有个好记性,过去两个月,他擦过上千双鞋,见过上千的客人,但他依旧认出了十几米之遥的沈玉桐,除了对方出手阔绰给了他一个大洋,还因为这位贵公子有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俊美面孔。
孟连生不由自主停下脚步朝人看过去。
彼时的沈二公子,正与小厮阿福拎着从百货商店买好的东西,朝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雪佛兰小汽车走去。
快要走到车旁时,一个穿着短褂的男人,忽然从他身旁匆匆走过,走了几步,又蓦地拔腿飞奔。
沈玉桐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摸了把西裤口袋,脸色骤然一变:“我的钱夹!”
“钱夹?”阿福显然比他这个少爷更后知后觉。
但有人比他们反应快。
孟连生因为看到了沈玉桐,自然注意到了那偷钱夹的扒手。在那人拔腿飞奔时,他迅速回神,本能地追上去。
干偷鸡摸狗这一门的,最大本事便是跑得快。但从小漫山遍野撒欢的孟连生,比上海滩里机敏的扒手,显然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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