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之间,一切已成定局。
凶手被击中了膝盖,倒在地上抽搐,像条可怜巴巴的毛虫。
主唱则瘫倒在一边,颤抖着、睁大眼睛望着他。
那男人依然气定神闲地倚着二楼栏杆。
他望着年轻的主唱,微微颔首致意。
此人西装革履,黑领结,胸口插一支玫瑰。
这本该是最文明的打扮,但文明这个词似乎又与他毫无关系。
只因他生来一张野性难驯的脸,刀锋般的轮廓,像猎豹,每一寸肌肉都绷到最紧。英俊到极致,反而令人不敢逼视。
他抽出胸口的玫瑰,于鼻尖轻轻一嗅。然后转过身,毫不留情地将它扔开。
皮鞋的尖头踩着名贵的仿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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