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在杂志社工作的经验来看,几乎没有女人是不喜欢包包的。
“那倒是,”林郡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笑了笑,那笑容在阴雨天中格外明朗:“你以前一不开心就要买包,一个不行就买两个,两个不行就买三个,总有一个能把你治好了。”
他以前其实很少买,主要是品牌的包包大多价格不菲。
而且男孩子一个背包就可以走天下了。
尤其做了编辑后,工作外出大多要背大包,装很多素材,工具,精致的东西实用度不高。
听林郡这样说,便不由有些新奇地侧眸看了过去。
“对了,”林郡忽然靠近他:“你那么多包包都放在家里,不想它们吗?”
傅久九暗生警惕:“不想。”
“没良心,”林郡闻言指责道:“人家至少为你治过病。”
傅久九看他两秒,意有所指地提醒他:“我这人是挺没良心的,不想要的东西,说丢就能丢,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学长应该知道吧?”
林郡的神色沉了沉,片刻后他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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