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切都忙得差不多了之后,李莲英便去探望目前尚在病中的刘诚印,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刘诚印听了李莲英的话,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嘱咐他服侍慈禧太后时小心在意,千万不要给她留下自己和外臣走得太近的印象,李莲英明白刘诚印的意思,连连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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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日记》:“晴,早寒,风止。辰初诣阁批本,李兰荪尚书来,憔悴甚,语及宝廷事,余不胜骇异。恭邸、文相来,余与众枢臣言宝廷何以圈禁,恭邸答以其中伤大臣,污毁宫禁,欲藉此阻洋务之兴,是以交宗人府圈禁。余问其中伤大臣者为何人?恭邸答以为筹海大臣林义哲。余言此是宝廷神智不清,言语疯癫,乃上次无端受杖,心气难平,愤而成疾。究其病因所致,乃林义哲相逼之故也。若要究其过,当首治林义哲祸乱人心之罪。恭邸与文相闻言皆怒,余抗声与辩争,自林义哲邀宠两宫以来,士林凡谏阻者皆受折辱,长此以往,人心将失。恭邸大怒,竟有‘汝欲与宝廷同罪否’之言,余知事已不可改,遂不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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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可知,此次当真是凶险无比,若非两宫皇太后明辨是非,凤国丈示警、崇国丈入奏在先,敦宜静皇贵妃即慧妃,宝廷事发的第二天,以慈安太后和慈禧太后之命,封为敦宜静皇贵妃哭诉在后,此事之后果,几不可想。”徐润看过了李莲英发来的急电,叹息着对林义哲说道,“弄不好大人从此便见隔于宫廷,不复得恩宠,不知何时,便有杀身之祸了。”
“先生何出此言?”林义哲有些奇怪的问道。
“大人可知,朝廷最忌者,便是这妖邪之事啊!”徐润说道,“历朝历代,凡作乱者,多以妖邪之术吸引愚氓,假托天命,近的长毛之乱暂且不说,乾隆三十三年的摄魂剪辫妖案和白莲教故事,大人难道还不省得么?”
听到徐润说起乾隆三十三年的妖案和白莲教起事,林义哲猛然醒悟,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对于这件妖案,他曾经在一本外国人写的书中读到过。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的初春,丝绸之乡德清的慈相寺,几个贫穷潦倒的和尚因为嫉妒附近一座观音殿的香火旺盛,散布谣言说有石匠在观音殿附近“作法埋丧”,进香者若去该寺非但难得庇佑,反会遭到毒害。四个多月以后,谣言已经铺天盖地,山东巡抚富尼汉将消息报告给了皇帝。从浙江到山东,并由巡抚这一高级官员上报朝廷。而其间并没有什么公共媒体参与,最主要的传播方式就是人际传播,但却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谣言最初的形状是石匠在观音殿附近的不道德行为,但是经过几个月的发展之后它的形状变成了:术士或者妖人能够通过发辫,衣物甚至是名字来摄取一个人的魂魄,使之为术士服务,同时极大损害被施术者的身心。由于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经过了修改和加工。每一个参与谣言传播的人都是同谋,他们同心协力,将谣言中不合理的枝节部分削减,增加自己的细节。使之更加明确合理。更容易被理解接受然后更快更广的传播出去。当谣言这一集体智慧的结晶模样越来越真实可怖的时候。也就是朝廷感到震动的时候。
由于谣言的加工者在取舍和细节的再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中国普通民众的习惯、兴趣、希望、担忧,并且投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所好,将谣言包装成了令人信服的“事实”。因为受到过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关系。中国人一向理解并信服“魂魄”的概念,即使并不能明确的表述它。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宇宙是“阴”和“阳”的双重构成,而在人的身上也同时存在着代表精神之灵的“魂”和代表躯体之灵的“魄”,并且和“阴阳”相对应。关键在于,在观念中“魂”和“魄”是可以分离的,这种观念甚至明白的体现到了法律当中。《大清律例》中有一段话规定“采生折割”的具体行为应是:“谓将人致死,取其官窍,以行妖术或使术法邪道。采取生时岁月,将人迷入深山僻处杀死,割取形骸,剜其五脏生气,摄取魂魄。为鬼役使。今两广豫闽等处所市鬼葛,即是又一术也。”而“采生折割”在当时正是巫术的一种。由此可见这个谣言既有文化传统的传承,又贴近当时的社会生活,其力量之巨大是后世的人们根本难以想象的。
乾隆皇帝的忧惧主要集中在官僚集团方面,作为一国之君,他要维护和巩固自身利益,就必须不断诉诸于**和无常的权力,而提出政治罪指控则是使用这种权力的最佳机会。但让他感到恐惧的是,他对于“妖术”这种无法为他所见的力量完全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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