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三年还是去了灯市,那时我俩都已从学院毕业,混在学弟学妹们中间,也算度过了愉快的三个星期。

        不知为何,这辈子,林戌提前回了宿舍。是因为我的蝴蝶效应吗?或者,不会他也重生回来了吧?我握紧袖枪,又打量他一眼。林戌如今虽然清若冰雪,但仍是一副青涩少年气质,与之后历练出的令人不敢逼视的骄贵冷淡大有不同,我自认为能看出其细微处的差异。

        想到这里,我松了口气,语速很快地把原本想说的话一口气说完:“我不想去灯市了小戌。你出门的这几个星期,我发现自己更喜欢单身的感觉,以前以为喜欢你,可能只是宣栏花毒的作用,也可能是我混淆了友情和爱情,但是现在我搞清楚了。总而言之,我没有想要开玩笑,我是真的不喜欢你了。所以,我们分手吧。”

        然后我礼貌性地向他道歉——虽然只有我知道,其实是上辈子或者平行世界的他先对不起我的。

        我把三个行李箱拉回身边,倒退着出门。

        “你要去哪儿?”林戌用他一双漂亮凤眼瞪着我。

        我还从没见过他这般无措委屈的神情,他亦步亦趋地跟着我走了两步。他走得越快,我也跑得越快,于是林戌停下脚步,问:“是不是我……”半途改口,声音里含了怒意,“喻西,是你先招惹我的。何况,你怎么知道自己搞清楚了?”

        我难过地想:明明是你逼我想清楚的啊。

        “你会找到和你更般配的人的。”说完这句话,我飞快地提着行李下楼,坐上最近站点的传送阵,去到了我订好的酒店。

        酒店安保不差,但我知道林戌很有几分门路,如果他想,肯定能想法子找到我的住处,甚至混进来,和我问个清楚。不过,我不觉得他会这样做。林戌骄傲得很,我那样下他面子,不知他要生多久闷气。现在在他眼里,我估计是个大写加粗的渣男,是他平顺人生的滑铁卢、大污点,如果他能像我一样回溯时光,想必计划表上的第一件事就是离我远远的,不交这个朋友。

        我把行李往房间里随意一堆,决定先去楼下自助餐厅解决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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