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槊靠在豪车的真皮座椅上,推了推金边眼镜,嘴角勾起一抹揶揄的笑,懒洋洋地回道:“不是从小就这么叫的吗?现在想起来嫌弃了?我倒想喊你嫂子呢,可惜你和云哥......哎,这整得什么事儿啊都。”
顾辛鸿瞥了他一眼,车内氛围灯映得他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光,他放慢语速,冷声说:“叫我顾老板。”
他故意加重了“老板”两个字,像是想强调自己的身份,也像是在与脑子里闪过的那个身影割裂。车子驶过一座高架桥,窗外的东京塔在夜色中闪烁,暖色的灯光像城市跳动的心脏。
南槊嗤笑一声,毫不客气地答应:“好的哥。”
他故意拖长了“哥”字的音,语气里满是贱兮兮的亲近,像是完全不把顾辛鸿的愤怒当回事。也就南槊这兔崽子敢这样没皮没脸地往上贴,偏偏还专挑顾辛鸿最不爱听的话。换了别人,估计早就被他当作废物收拾干净了。
顾辛鸿自认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
他清楚,自己脸上的笑永远带着假意,精致得像一张面具,虚伪得随时会蜕成一条吐着信子的蛇,冷得让人心底发凉。章暮云——那个被南槊称作自己“前男友”的人,用了整整十年真心试图捂热他,结果也不过是把“农夫与蛇”的故事再演了一遍。
但南槊这小子是个意外,从认识的第一天起就是个疯劲儿十足的小混账。时而吊儿郎当,说话张口闭口不过脑子;时而又庄重得体,像个精明老练的商人。别人越表现出厌烦,他越兴致勃勃,仿佛从别人的抵触中能获得一种诡异的快感。能在章暮云那样偏执多疑的人身边混迹多年,疯劲儿自然不比谁差。
或许是因为他出身书香门第,又是大名鼎鼎的南家的小儿子,自小被宠得无法无天,养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也可能是少年成名的天才底气——精通八国语言,把周遭一切都当作游戏;抑或是自幼耳濡目染章暮云的疯劲儿,与疯子为伍,胆量早已练得异于常人。
说到底,他与他们一样,都是疯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