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多俞:“以前,我小的时候,我过得很不好,被父母打骂,死了两个哥哥,才有了我,但是我并不讨父母喜欢,所以我才叫这个名字……虽然如此,我却很看不起那些乞丐,觉得他们又脏又臭,又只会乞讨……在一个富足的地方,人可能丢掉尊严,去当乞丐,因为他们不会觉得乞丐丢脸,但是我们那里很穷……在这种地方,人是最怕被人看不起的,这样的乞丐,比谁都可怜,丢掉尊严而活着,一定是走投无路了。”

        郑多俞说:“我误会了他……他是唯一一个关心我的,其他人都在嘲笑我,而我意识到他关心我的时候,他已经被人打死了……因为吃了狗的饭菜……”

        郑多俞说:“我杀死了凶手。我憎恨他们,这样的人,凭什么比他后死?这个世界教我遵守法则,却让我看见不遵守法则,才能过得风生水起,那些法则就是用来约束善良的人的,但是这个世界喜欢去奖赏恶人,你只有比恶人更狠,才能得到尊敬。”

        郑多俞:“你怕我吗?”

        乞丐:“没有……”

        乞丐:“为什么会怕呢?”

        乞丐说:“但是,我并没有那么伟大。”

        “曾经有个老板每顿饭都给我吃,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但是我什么都不能给他,我是个乞丐,而他什么都有……后来他死了……丧事在他的老家办的,我不喜欢向别人要钱,我只要饭,但是,饭菜不能出丧葬费,我走了几百公里,不停地走,一路向他们讨钱,我真希望我有什么本领,有什么一技之长,但是我什么也没有,我拿到了一千文钱,三两银子,一两黄金,我居然真的赶上了,就好像是天注定,我把那些给了他的亲人,磕了三个响头,他的亲人拦住了我,说,认得我,老板说,不论什么时候,看到我,就要留一顿饭给我的……”

        “到最后,也是他在帮我。”

        郑多俞这才注意到,乞丐的袖子随风摇动,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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