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最前方那头巨大的灰狼向前一步。
牠的步伐无声,稳定,像雪地自己为牠让路。牠的眼神没有情绪,只有权威——这是狼王。狼王停在哈士奇面前,低头嗅了嗅。
哈士奇全身僵住了一秒。
不是因为牠懂狼王在做什麽,而是因为任何狗被别人靠近脸和鼻子时都会产生一种「我应该保持尊严」的紧张。牠努力把表情维持在最稳重的状态,结果舌头差点吐出来又y吞回去,脸颊微微cH0U了一下。
狼王嗅完,眉头如果狼有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
味道不对。
有狼味,但很浅;有妖气,但很乱;有一丝很淡的人味,像是某种「被人类Ai过」留下的痕迹。最怪的是,牠身上有一种乾净得不合理的气息——不是圣洁,而是像被洗过,洗得连「该怕」这个情绪都被洗薄了。
狼王抬起头,盯着哈士奇的眼睛。
哈士奇也盯回去。
牠觉得这个朋友看起来很重要,重要到应该要用最尊敬的礼节对待。於是牠想了想,做出牠人生最高规格的示好动作——翻肚。
牠翻得非常彻底,肚皮朝天,四肢微弯,眼神无辜而诚恳,彷佛在说:我没有武器,我只有一颗想当朋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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