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当初我真是被刘小琴救了?
刘小琴的烧烤店,离河畔小区并不近,驱车也要半小时。
我怎么到了烧烤店附近的垃圾站?
千万别说是我自己爬去的!
我昏迷到人事不知,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还能爬那么远?
就算是我爬过去的,我至少也要爬一个多小时,我至少要经过二十几个路口,二十几条街!
这么长时间,这么长的距离,中途就没遇上一个好心人?
或者所有人都放弃了见义勇为的机会,把这个救人的使命,留给刘小琴?
还有,我被吴光明一伙殴打至昏迷之前,我曾经看见阿山带人冲向我所在的位置。
阿山,是白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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