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没意见。
当时我悄悄跟《新世纪青年》杂志社的老陈签协议,只是为了黑吴光明。
如今,吴光明已经被抓了,是该物归原主了。
再说,我当时用的还是白好的钱。
我果断签字。
但签完了才发现,协议日期是去年年底,只比我跟老陈那份协议晚一天。
我心里一动,问道:“白总,你不会是想用这份协议,把吴光明捞出来吧?”
有了这份协议,《东南月刊》今年出刊的六期,就不算冒用刊号,非法出版。
吴光明这个法人就清白了。
“不然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