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类似网络内容创作,基本上账号品牌的知识产权都是归属公司。
但创作者主体是作者本人,因为归属权问题,打过非常多官司。
是这些公司不地道吗?
并不完全是,是某种制衡,是怕这些创作者爆火了后,抛开公司单干。
公司辛苦培养一个IP,结果创作者跑了,收益全无,没有哪家公司这么信任底下作者节操。
林漱这么放心她,所有归属权完全给她。
士为知己者死,她是个女性,也被感动到爆哭。
哭死,我们林老板好温柔。
林漱知道李逸蕾表情奇怪原因,把创作归属权给作者,没有哪家公司愿意这么干。
主流做法都是知识产权归属公司,作者自己的作品只有创作权,没有归属权。
而老实说,为什么当前文化传媒公司要把归属权揽在手里,也是因为之前被无良作者坑太多缘故,吃过亏,只能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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