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不要再继续乱想了,此时我们已经来到了三把扫帚的门口。

        隔着门我就已经能看见三把扫帚里面已经人满为患了,只要一推门进去我想我一定会成为焦点,然后接下来的一周就会到处是关于我名字的话题——关于塞德里克·迪戈里身边的某位不知名的女孩。

        不过他们应该也不会知道我是拉文克劳的,毕竟我现在脖子里围着的是赫奇帕奇的围巾。

        我站在塞德里克后面悄悄往后退了一步,结果哪想到他突然转过头,就好像做坏事被逮到的小孩那样,我吓的整个人抖了一下。

        “怎么了?”他瞪大眼睛看着我,“抱歉吓到你了?”

        “没有…”简直太丢人了吧。

        “你知道吗,我觉得三把扫帚可能已经没有位置了,不如去猪头酒吧?它也有供应黄油啤酒,如果你不介意它稍微有些逊色的环境的话。”

        我点点头,我知道猪头酒吧,比起三把扫帚,它的客人不多,环境也相对安静,虽然可能里面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客人。

        酒吧里只有一间又小又暗、非常肮脏的屋子,里面散发着一股浓浓的羊膻味。几扇凸窗上堆积着厚厚的污垢,外面的光线几乎透不过来,粗糙的木头桌子上点着一些蜡烛头。第一眼望去,以为地面是压实的泥地,可是当踩在上面的时候才发现,原本是石头铺着的地面上堆积了几个世纪的污垢。

        果不其然,里面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坐在里面,仔细听还可以听到他们交谈的内容。

        我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这里的光线很好,尽管可能在外面经过的人一眼就能看到我们,但是也比在三把扫帚一直被人盯着看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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