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照亮了那只手。
手指骨节分明,非常有力量,深色皮肤上满是纵横分部的暗色疤痕,臂膀上的肌肉因为抬手这个动作紧绷,显现出沟壑分明的粗野线条。
这种质感绝不是蛋白粉堆砌出来的,而是残酷无情的战场厮杀才能塑造的从骨子里迸发出的野蛮强悍。
这人应该很厉害。
目光顺着手臂继续下移。
干净利落的寸头,单侧上挑的弯刀眉,轻佻勾起的薄唇。
明明已经进入深秋却还只穿着夏款沙漠迷彩战训服,高大健硕的身躯将宽松的衣服撑得挺阔有型,就连侧身斜靠在三栖军用越野车车头的姿势都是大写的狂野不羁。
这个男人的外形简直无可挑剔。
但问题在于他就是刚才他在简历上看见的那个人!那个碌碌无能的上尉!害他被贬到SWAT的巨人!他的试婚对象凌振钊!
以貌取人果然是极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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