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我也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了,可是当我再看到这张脸——尽管只是有五分相似,我仍然心跳如鼓,血液沸腾,喉咙又干又涩,像有块石头堵在胸口与喉咙之间。如果不是方先生及时带走了他的太太,我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晕倒在轮椅上,让本就不太健康的身体雪上加霜。

        毕竟我现在已经两三天没洗澡,比起回忆又臭又长的往事,我更需要让新招的护工太太帮我洗个澡,身上似乎有蚂蚁在爬,就算是随便用毛巾擦擦身,也能让我好歹舒服一些。

        于是,在下午七点钟,我艰难的用一只手臂操作轮椅从门框里滚出去,坐上电梯,如约来到1804门口,敲响房门,打算带方太太回家。

        因为要再次面对那张脸,我做了足够的心理准备,然而在用方先生留下的钥匙房门打开后,我还是被眼前的场景震住了。

        整个客厅里一片狼藉,除了几件带不走的家具外,只剩下一堆还未清理的杂物,这让我警惕起来,房间里的情况,根本不像是要去出差,简直就像是卷钱跑路。从包里翻出看都没看一眼就签了字的合同,我愈发觉得心凉。

        冷静下来才想到,哪会有人随身带合同,准备的这么齐全,还要求一次结清,明显就是等着给我下套呢。虽然钱并不多,一个月两千半年也才一万二,可是毕竟是我自己辛苦赚来的,这么当了冤种也是我识人不清,半分没警惕心,一时因美色误了心绪,轻易就相信了别人。

        我试着拨打方先生的电话,果然,电话那边甜美的女声提示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想起方钦临走交给我钥匙时还留了房主的号码,不死心拨打过去。这个号码倒不是空号,成功通了,交涉一番,得到的答案是姓方的租客已经在今天下午退了租,押金都拿走了,并且安排好让他明天来找楼下的明小姐拿回钥匙。

        很不幸,我就是楼下那位冤种明小姐。

        方钦租房时留下的身份信息和这个名字对不上,说明这两个名字必定有一个是假的,或者两个都是假的。我拿出与我一同大难不死的诺基亚打算报案,虽说追回的希望渺茫,但终究能让自己内心多些安慰。

        一阵异样的响动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声音好像是从厕所的方向传来,像极了我夜里偶尔能听到的铁链拖动声,当时实在被吵得受不了。

        我还曾上楼敲过门询问,方先生的答案是家里养了狗,因为害怕狗乱跑,所以夜里会用链子栓起来。我记得,当时他说很抱歉吵到我,会帮我把狗狠狠揍一顿,让它再也不敢惊扰到楼下可爱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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