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是严打,你有没有听说偷一块钱被判死刑,抢了个帽子就判死刑的?
当然那都是刑罚过重,可对于那对男女来说,敲诈勒索一万块,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还有私设公堂,滥用私刑。
于法于理,他们都该死。”
建刚和狗咬听得都很懵。
不过又感觉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他们一下子听不懂,这情有可原,毕竟受时代局限,他们还是所见所闻太少了。
大仓却是知道,到了后世,有的敲诈勒索案不好定罪,就是没有最直接的证据。
尤其是数额问题,嫌疑人咬定数额很少,甚至不承认敲诈勒索,单凭受害人的指证很难定罪。
但是,有的“聪明人”,敲诈完了还让受害人写个欠条的,那可就是铁证了。
大概王光棍和周寡妇,就属于那种聪明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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