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座位相临,黄勤十分谦虚好学,每次一有问题就向威廉姆斯请教,而威廉姆斯懂的是真的多,每次他问的问题,对方不但能做出准确的解答,甚至还能解释透彻背后的原理,总让他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就连做实验,威廉姆斯也十分熟悉,操作能力极强,总让手忙脚乱的黄勤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只见对方刷刷刷一套操作行云流水般下来,实验就做完了,只等着出数据了。

        按道理,黄勤才应该是操作实验的那个,威廉姆斯比他级别更高,只要在旁边看着指导就行。

        但是威廉姆斯常常看着看着,就直接上起手来,热情教导起他,亲手教他使用仪器和试管的技巧,还告诉他如何从繁杂的数据中一眼看出变化和不同。

        黄勤很快将咖啡喝完,脑子顿时清醒了许多,他每晚看书学习到深夜,每天都需要好几杯咖啡续命。

        他看了看右边靠墙的座位,威廉姆斯的电脑已经打开了,人却消失不见,应该是去实验室了。

        不由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紧迫感:“这国外的博士都这么拼的吗?我还以为他们不搞996,每个人都很懒散呢。不行,我业务比不上他,努力方面可不能被比下去。”

        不过他也非常佩服威廉姆斯,这个大个子简直就是一位懂王,实验操作是王者级别的,知识储备浩瀚如海,基础理论扎实深厚,科研经验也异常丰富。

        写论文更不用说,人家sci论文都发表了好几篇一作了,虽然不是自然,科学,细胞这种大刊,也是吊打他这种只能发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渣渣的存在。

        更恐怖的是,简直什么学科都懂那么亿点点,实验数据分析他很在行,病毒和细胞他也了如指掌,遗传组学他也很懂,药理学和毒理学方面的理论他更是说得头头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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