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最愚蠢的商人,也能看出这两种方式哪一种对自己更有利。

        于是,受商业利益驱使,一些西方制药公司便打着热心慈善事业的幌子,不择手段地‘增收节支’,向菲洲等地区捐赠大量滞销以及临期药物,以免除焚化成本,并向政府获取大量退税。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规定,所有捐赠药品在运抵受援国时,必须有一年以上的有效期。

        这些药企捐赠的药物基本上都是即将过期的,往往还剩下几个月的有效期,或者是刚过期的药。

        这种属于擦边球,但也是被默许的,毕竟临期药物还是有一定疗效的。

        像这样直接捐赠过期好几年的药物,已经算得上恶性违规了。

        而且塔基心里还有一些揣测,像一些标签不明的药物,很可能没有得到销售许可,更不是世卫组织所列出的救助基本药物。

        这些慈善机构大肆搜集过期药,滞销药,以及不合规的药物,就是为了两头卖好。

        一方面慈善也做了,还可以大肆宣扬,提升企业和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另一方面,企业在本国也能获得大量退税和补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