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逼一逼,有些大名鼎鼎的枪型,可以提前出现。
比如勃朗宁搞出来的这把自动步枪,就是后世为一战美国远征军设计的“bar”。
骑兵和步兵抵肩射击,侦探们抱在腰间直接腰射,要多舒爽有多舒爽。
新发明的枪生产出一批之后,分别被送往了边境侦探社,华雷斯的这批骑兵也分到了一点。
陈剑秋原打算用奇瓦瓦州西部的一些土匪替枪开开光,可谁想到维尔托德带着他的边军急着先投胎。
陈老板有些感慨。
为什么每次他试新武器的时候,对象基本上都是美国的陆军呢。
飞鸟带着自己的骑兵们在两分钟内将小一万子弹射了出去。
严格意义上讲,这一万发子弹其实并不算多。
因为“bar”本身的精度并不算优秀,这种距离的射法更是有点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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