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逼一逼,有些大名鼎鼎的枪型,可以提前出现。

        比如勃朗宁搞出来的这把自动步枪,就是后世为一战美国远征军设计的“bar”。

        骑兵和步兵抵肩射击,侦探们抱在腰间直接腰射,要多舒爽有多舒爽。

        新发明的枪生产出一批之后,分别被送往了边境侦探社,华雷斯的这批骑兵也分到了一点。

        陈剑秋原打算用奇瓦瓦州西部的一些土匪替枪开开光,可谁想到维尔托德带着他的边军急着先投胎。

        陈老板有些感慨。

        为什么每次他试新武器的时候,对象基本上都是美国的陆军呢。

        飞鸟带着自己的骑兵们在两分钟内将小一万子弹射了出去。

        严格意义上讲,这一万发子弹其实并不算多。

        因为“bar”本身的精度并不算优秀,这种距离的射法更是有点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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