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手里现在用的这把枪,便是勃朗宁最新研究出来的一把自动步枪。
严格意义上讲,勃朗宁和马可沁最早合作时改的那把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就是一把自动步枪。
不过在陈剑秋看来,那把枪的火力远远不足。
马克沁虽然好,但是毕竟是重机枪,太过笨重了,不太适合骑兵使用。
所以,他需要一把机动性高,但是火力充足的自动步枪。
对于老板的想法,勃朗宁一直不以为然。
他始终认为,骑兵作战的话,半自动的射速肯定是够了,压根没必要全自动的射速和火力。
但陈剑秋很坦率地告诉他,自己有火力不足恐惧症,先搞步兵和侦探们用的,然后再改成骑兵的。
于是,这么一款自动步枪就被逼了出来。
它所使用的是全威力步枪弹,钢铁枪身,非常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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