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很简单,在这三个月内,在需要的时候,阳华需要扮演好秦施“老公”的身份。

        其实主要要求是在此期间不能和律师界女士相亲,不然容易穿帮。

        如果被发现了,双方要协商解决。

        当然,如果没有必要,阳华先生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包括并不限于,不许去秦施的公司,不能和秦施的同事取得联系,这期间如果被人认出是秦施的丈夫,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她,并且不能否认他的“身份”,如果因为阳华的身份给秦施的工作造成损失,她有权提出索赔,索赔额度是秦施年薪的两倍。

        谷雨看着这个协议,直接乐了:

        “秦律师,你平时就是这么谈工作的?”

        “怎么了?”

        “我是你老公这个身份,是你伪造的对吧?”

        “对啊。”

        “为了工作,你需要我这个“老公”的身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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