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辩护方基本就只能在【爆炸罪】上做文章……
当然,一些与宝可梦羁绊极高的犯人,可以令君沙对宝可梦的审问无效,这种情况罕见、却也不是没有,并不能反向证明清白。
“嗯,那么诉方的立证,本庭已经了解,接下来请呈上证据吧。”法官点头道。
诉方的“立证”也好、辩护律师的“反驳”也好,都必须以“证据”为支撑,可以是人证、也可以是物证。
首先玲子呈上的,是一支试管,里面有些液体,更重要的是一旁的报告。
这是当时从英理的伤口中取出的“水弹”、以及在现场发现的几枚水弹,虽说已经完全熔化为水,但的确已经鉴定过,就是“千面避役”的能力压缩过的“水弹”无疑。
可惜……
别说是“水弹”,就连侦查中的基因技术,都无法应用于宝可梦——哪怕是留下了宝可梦的血液,人们也只能判断,是哪种宝可梦、什么性别的宝可梦的血,而无法判断是具体哪只宝可梦的血!
因为宝可梦基因形式,与人类完全不同,并且在脱离身体后,基因中的显性隐性链会失效,所以同类同性别的宝可梦的基因,是完全一样的……
故而在涉及宝可梦的桉件中,科学搜证的作用被削弱,而仅凭“水弹”,更是无法确定更多事情,只能说“的确是千面避役的能力制造出的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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