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看似做出了两种可能的证词,不过实际上……谁都明白,只有一种!
而阿姆作证后,龙一开口道:“根据现场卷宗,被小路先生和受害者小雫女士,都没有大葱鸭,反而……作为第一发现人的小簌,当时携带了大葱鸭。”
一边说着,龙一还习惯性的用手指,敲了敲手里的卷宗文件。
阿姆这时因为做证结束,所以已经顺势坐到了旁听席,这时听到龙一的话,不由得大翻白眼——果然龙一还是这么刚!
按说他作为律师,证明自己的被罪名不成立也就得了,不过……龙一总是习惯性的,将混证人席里的真凶,也检举出来。
不过这次有了之前一系列的铺垫,主要是……亚内检视官的气焰,完全被阿姆打压了下去,一时半会儿起不来,这令法庭场合变得利于龙一发挥!
此时一听说作为第一发现人的“小簌”,居然有“大葱鸭”,法庭内顿时都是一阵议论声。
“异议!辩、辩方律师!你想说什么?现是对被小路杀人罪名的审理!其实也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害人受到晃晃斑的【精神利刃】伤害后,有人不小心将蒜素洒落遗体上……法官大人!诉方申请二号证人小簌上庭作证!”
亚内果然还是没有放弃,一方面是因为人性,另一方面……虽然刚刚被阿姆“打”得有些“溃不成军”,但检方还有很多“小路是凶手”的证据。
毕竟亚内可是做好准备,伤口检验法作为证据的情况下,依旧有清晰的证据链!
最开始的,就是小路从床上被叫赶到现场的君沙醒时,还自言自语“居然是真的”什么的,被审讯时也表现得很像是“精神失常之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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