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听说”的桉例?这不就是上次我们两个打的官司吗?你也承认自己不要脸了对吧?

        刚刚龙一的确忽略了一件事情——眼前这家伙下限极低,接受委托时唯金钱论没错,不过……“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这家伙也是明白的!

        而阿姆这家伙眼里,显然不是要“讹诈”的对象,而是要抱的“金主”……

        “古美门律师……你好像忘了,阿姆先生的【妈妈课堂】,也是铃木集团旗下,铃木集团有自己的法务部门,大、而、全的法务部门!”龙一已经快忘了这家伙是受害者,兼重要证人,开始杠起他来。

        “噗嗤……哈哈哈,你还是不懂,为什么自己只能吃骨头吗?铃木集团的法务部门?哇哦……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将来出现【妈妈课堂】的所有权纠纷怎么办?据我所知,【妈妈课堂】和铃木集团之间,可不是什么‘旗下’的关系!

        “然而现不仅是普通民众,连一些不知所谓的律师,都开始说什么‘旗下’,可见这种潜移默化的所有权模湖有多么可怕……我觉得这正是需要自己的律师的时候。”古美门继续康慨陈词。

        甚至令人觉得……

        这厮恢复得有些太好了!

        连基本的精神萎靡期都没有!

        阿姆这时也的确有些心动——这货居然连常磐家的官司都打赢了,而且……常磐集团就没有法务部门吗?当然有,他们的法务部门如果有胜算,也不会来找古美门!

        “嗯,我觉得……理论上可以考虑。”阿姆刚刚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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