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乙方挨打次数以欠债还完为限。
口说无凭,立此字据为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东蒙省营川县公证处盖章
见证人:营川县电视台录相、广播站录音
时间:一九八八年X月X日
万山河颤抖着声音把他起草的补充协议读了一遍,猥琐男第一个提出:“第五条得修改,我刚才说了,我那六十万打完了还要加六拳,给他六十万。”
万山河说:“不行,十万一拳,你们如果都不缺钱,打起来没完,铁人也受不了,不能加。”
熊总坚持必须得加,并说:“我们不能所有人都加,只限三个人,加的拳,一拳给二十万,我加五拳。”
猥琐男说:“一拳二十万,我加打三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