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飞:“什么叫终于开窍?开什么窍?”
沈天翔:“你都忘了?从小到大我帮你收过多少情书?一开始你还知道看两封,体面点儿给别人回复,到后面直接连拆都懒得拆了,全堆在我那,最后还都是我代笔给回信的!”
沈云飞装傻:“有这回事吗?读书时候我们不是天天都被赶着做卷子背课文写代码吗?球都没空打了,怎么会有人有空干写信这种麻烦事。”
沈天翔一阵无语,心道他哥这是什么脑回路,脑袋上是长了什么恋爱避雷针吗?真可怜了那一群少男少女的春心萌动。
他酸道:“算了,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你当年考进学校是计算机系第一,而我只能擦着线被录进生物专业的原因。”
沈云飞叼起根炸得外酥里绵的油条,含糊道:“别在我身上找借口啊,当年还不是因为你把准考证落家里了,晚进考场十分钟。”
沈天翔自认确实不占理,于是及时转移话题:“最近导师手上有个课题要求野外采样,我看预选采样点位里有我们家后边那座云什么山……”
沈云飞接道:“是苍云山?”
沈天翔打了响指:“对!苍云山。”
沈云飞对那座山印象深刻,并非是因那山间的绝美风景,而是他似乎曾在那山上丢失过一段记忆。
年少时,为多攒些钱,沈云飞常上山去采摘野菜,或捉几只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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