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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唐明庭学写字的时候第一个会写的词就是佑山,他当时还拿着刚学会写的词爬进婴儿床指给周佑山看,非常骄傲的说“你看这是你的名字噢,佑山,是哥哥给你取得,好听吧。”

        直到现在唐明庭依旧觉得周佑山的名字是全天下最好听的,每每唐明庭喊周佑山全名的时候嘴角都会不自觉的上扬,而每一个音都会向上微笑。

        “哪有那么容易取啊。”

        唐明庭勾玩着周佑山的手指,举起透着阳光看着他手背上的骨节,脉络,周佑山的手生的很好看,是那种富有力量感的好看,他的指甲修的很圆润,弯弯的月牙也十分秀气。唐明庭很喜欢看周佑山拿笔写字,也不知道是皮薄还是什么,周佑山的筋脉总是很明显,带着性感的色气。

        周佑山的每一个部位都像按着唐明庭的审美而生的,唐明庭只会看着周佑山越看越喜欢。

        他们生来就该这样,一起吃饭,睡觉,生活,做任何事,超乎过所有人互相陪伴的时间,成为彼此密不可分的整体。

        “那就以后想到了再取吧。”

        “不要,就咱俩互相喊彼此名字的频率,它早晚会觉得咱们在喊它!”

        周佑山掐了把唐明庭的脸,下巴抵在唐明庭颈窝笑了声,语态过于宠溺,用手指穿过唐明庭的指缝交扣道。

        “那就随它,反正本来就是我们养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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