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我老公长时间在大陆工作,远水不能救近火,有必要就地解决生理需要,他知道如果包二N被我得悉,一定会影响夫妻感情,家无宁日。
所以我老公在大陆长驻两年期间,都只光顾流莺,他相信就算我知道他召妓,也不会跟他吵闹,T谅他的情况。
公司内地的业务稳定后,我老公毋须长驻大陆,他可以中港两边走,一个月有一半时间留在香港。
我开心不够几个月,我老公又说在大陆搭到门路,可以赚外快,增加收入,不过留在家的时间又减少,每星期有五日半在大陆,只得日半在香港。
我老公努力赚钱,我并没太多的得益,他用钱没节制,赚多些用多些,每个月只给我五千元家用,扣除所住公屋单位的租金和杂费开支,我所余无几。
我没有外出工作,只靠我老公给我的生活费。
其实我这样早结婚,主要是不愿工作,找个男人依靠便可解决生活,我老公和我结识半年便结婚,则是被我的美貌x1引,没有考虑到大家的X格是否配合。
不过,结婚多年,也算无风无浪,偶有小吵,从未大闹。
大部分时间我老公都不在港,我觉得好闷,找好友婵莺出来喝茶,陪我逛百货公司消磨时间。
婵莺是风尘nV郎,我亦知道,未婚前,我和婵莺都是,生活糜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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