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要是收下了孟顺堂的狼毫笔,那就等同于欠孟顺堂一个人情,日后还需回报,多少有些麻烦。

        “诶,此言差矣。”孟顺堂佯装不悦,“要不是你把那邪物处理了,我和我儿子肯定会被病疾缠身,泰宝斋也会在不久后关门大吉,何来的受之有愧一说?”

        “磊诚啊,小秦可是我们孟家的恩人,去把那狼毫笔拿来送给小秦。”

        没给秦朔出言的机会,孟顺堂便直接把这事定了下来。

        那根狼毫笔跟着孟顺堂已有十年之久,但孟顺堂从来不曾将那根狼毫笔摆上展柜售卖。

        因为孟顺堂知道,那狼毫笔对于玄师来说算是一件宝物,他留着狼毫笔就是想在日后赠给玄师,好借此与玄师结交一番,这样对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虽然秦朔尚且年轻,远不如那些早已成名的玄师更具威信力,但今天秦朔所展现的本事却将孟顺堂彻底折服,而且秦朔日后的潜力是不可估量的。

        用一根对自己毫无用处的狼毫笔来结交秦朔,这对孟顺堂而言肯定是个明智之举。

        倘若不用这根狼毫笔维系两人之间的关系,那日后遇到什么事情就不好请秦朔出手相助了。

        “孟叔,这不太好吧?”

        秦朔自然是明白孟顺堂的心思,可秦朔并不认为自己能比一个古董商人更为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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