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去买衣服,然後再说。”李启没有多说什麽,先带着渖水碧买衣服去了。
这一次,李启准备换两身衣服。
一身赶路,一身见人。
总不能随时随地都穿这身麻布衣服,便宜是便宜,却做不了大事,看起来更像是土人。
虽然他确实是穷鬼就对了。
以後,他肯定是要做其他的事情的,甚至可以和其他祝人一样,参加大型祭祀,举行宗教活动,和各种人物接洽,必须得有一身好衣服。
费了一番口舌,花了整整三千钱,他给自己和渖水碧都买了一套很JiNg神的棉布衣服,大T是棉布的,但外面也有一层绸缎做的花纹,这种衣服,一般都是中产之家才能穿得起的了,而且大概是家里最好的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已经不能算寒酸了,哪怕是穿出去参加宴席,也最多算是“不那麽富贵”。
李启还又花了两百钱,买了一套普通的,市井人穿的粗布衣服,不那麽T面,但也没麻布那麽简陋,至於麻布衣服,经过了山林生活和好几次作战与捕猎,已经有些破损了,在野外穿穿就好了,反正不心疼。
两百钱,以前花起来可心疼的不得了,但现在,居然感觉那麽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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