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时候喜欢逃课,逃课去草地上躺着,沐浴阳光,呼吸新鲜空气,要么放空,要么在脑袋里想歌词。我会弹吉他,唱几首民谣,就对自己作词作曲跃跃欲试。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中二和非主流。但那个时候真觉得身边人没人理解,没人能懂。既然世人不懂我,我又在乎什么世人?所以会耀武扬威、明目张胆的放声歌唱,背着一把吉他,走到哪儿唱到哪儿,流浪似的,看着各色各样的眼神,嫌弃厌恶又或者好奇羡慕。
流浪一下午,再像小狗似的垂着尾巴回家。
我实在是有点受够一成不变的生活,就幻想长大,出去,看世界,游山玩水,再也不回来。
我抿抿唇,“有一天晚上,那晚天上全是星星,月亮很亮,我站在桥上放声歌唱。”
唱完,身后站个人。
她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听的很认真,这是我唱歌以来唯一一个观众,我的脸瞬间就红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风吹起她的裙子,她微笑着看我,朝我竖起大拇指。
我窘迫地说:“唱的不太好,见谅。”
她摇摇头,向我打手语。
我愣住。
我的心慌了慌,说:“我、我不、不知道、我不认识手语,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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