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叫高彩,二十七八岁,长相普通,但是很有钱。

        她和虎二有着同样的背景经历,一见如故,所以高彩说要带着虎二发财。

        随着对高彩更进一步的了解,虎二才知道高彩是做孩子生意的——

        就是将小孩儿拐带走,卖给一些生不出孩子的家庭。

        虎二本来觉得这种事儿太缺德,不打算干,可是当他得知一单生意能赚两百到五百块钱之后,财帛动人心,他就不再犹豫了。

        高彩说过,干他们这一行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在一个地方待太久,所以入行不久的虎二听高彩的话,干一票就立即换个地方。

        也是因此,他才躲过了执法大队在临江市全市的搜查,没有被抓到。

        虎二跟高彩分工明确,他负责拐带小娃娃,高彩负责找卖家。

        这次的情况和往常一样,虎二正准备将吃了药昏迷的小男娃交给高彩,等着收钱。

        可这时候,他忽然看到电视上插播一条寻人启事——

        “近日,在临江市丢失一个年纪三四岁的男童,孩子离开家时身穿深色裤子、棕色上衣,没有穿鞋子。”

        “如有寻找到孩子下落,或者提供有效线索,必重谢!能将孩子送回者,酬金一万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