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种种要求限制,但蓝姝还是毫不犹豫的做了这一广告。
结果在广告登出之后的第三天,她就接到了电话——
“喂?你是孩子的家人吗?我昨天在路上捡到一个孩子……”
听着电话里对方的话,在蓝姝保证如果孩子找对,会支付对方一万块钱酬金之后,她和电话里的人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挂了电话,蓝姝立即联系司机,当天就朝着距离临江市不远的衡水县前去——
蓝姝因为走的太急,甚至都没有叫上小白一起。
但在车上,她给小白打了个电话。
“准备好钱,还有,带上人!”她说。
蓝姝对电话里那个人的承诺,绝对不会食言,一万块钱的酬金,她一分都不会少。
但在这同时,对方究竟是捡到的孩子,还是拐带的孩子?
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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