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程咬金离去,李二陛下顿了顿,又对着王焕贵吩咐道:“传朕旨命,命人前往长安城,让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主官前来见朕。”

        “朕要立即审理此次叛乱的相关人员,只要直接参与的,不管涉及到谁,开国功勳也好,皇室宗亲也罢,一旦参与,必须严惩!”

        在古代,其实很多事情并不是皇帝一言就能决定的。

        特别是一些牵扯极广的案件,要想让人信服,就必须要进行公审。

        在唐朝,大理寺作为最高审判机关,相当於後世的最高人民法院。

        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高官勳贵,都有资格审理。

        而刑部为司法调查机关,既可以负责审理低级官员和核查各方证据,其实相当於後世的公安机关。

        御史台则是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防止冤假错案。

        当然,有时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

        因此,其实三司在古代的分工其实并没有後世的公检法那麽清晰。

        所以,古代一旦遇到大案,都会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也就是常说的“三司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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