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欲语塞,方才势如破竹的鞭腿和闪躲全部使不出来。他想问题速度很慢,犀利的问题招架不住。又想找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让杨宇知难而退。

        “我吧。”沈欲站在灯下,五官没入黑暗只露出尖薄的耳骨,“硬不起来,打拳的时候叫人踢坏了。”

        软垫区的入口一声急咳,沈欲懵然,先看到捂着嘴咳嗽的阿洛,头发颜色还是一如既往的暗淡。

        然后看到斜倚着门,拎着头盔的那一身亮眼的灰。

        阿洛这个月被好兄弟逼着戒酒,喝一次打一次,是真打,再挨打估计没命回俄罗斯。犯酒瘾的时候只能喝可乐...能喝可乐,谁料刚喝一口,呛得半死。

        讲道理,他眼前的沈欲,和当初乔佚在国际长途里形容的沈哥,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那时候两个人刚刚好上,乔佚在中国不认识什么朋友,中文说得磕磕绊绊,每隔几天打一个电话过来,碎碎叨叨地讲他和他的沈哥。

        他拉到了沈哥的手,他和沈哥一起逛了街,他和沈哥吃了中国火锅……尽管没见过这个沈哥,凭借乔佚的精细形容,阿洛也能拼凑出异国他乡的中国男生的模样。

        沈哥应该是很高的,短发,帅,又冷又酷。穿白衬衫,浑身干净得不行,别人只能给他当背景板。饭量很小,唱歌好,害羞又温柔,心软。

        再后来,乔佚说沈哥放他进屋睡觉了,还说沈哥非常非常宠他。至于怎么宠,无论怎么问都问不出来。

        再后来,妈的,沈哥跑了。

        现在阿洛眼前的这个小马哥,完全找不到当年沈哥的痕迹。

        高、帅、冷酷,没错,这些确实没变。可是从第一次接触,阿洛自诩的狗鼻子就闻出他身上有股血腥味。嗓音和好听不沾边,脱了衣服打拳也没见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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