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东西并不需要永远都触手可及,但好歹要摸到过。
但她忘了,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不屑于去吃这些东西。但她从来没想过就是了,因为从第一天将叶暮捡来的时候她就认定了他是家境贫寒的子弟。
吃饱喝足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金明娇突然看见了嘈杂街道旁的小巷之中有一箱白绒绒的的东西。于是扯了扯叶暮的衣袖道:“我们去看看吧。”
“姐姐想去哪里我都去。”叶暮笑的温柔极了。嘴角带着浅红,是刚才吃完糖葫芦留下的。
金明娇弯了眼睛,瞧着他的模样乐不可支,而后又拿出一方带着清香的玉兰帕子来垂在身侧,而后顺势踮起脚尖:“低头。”
叶暮也很是听话的低下了头,但心里却是想着眼前的人怎么想一出是一出。但他寄人篱下,却只能忍着。
金明娇轻轻的擦去了那点殷红,而后拉出叶暮身侧的一只手,将帕子放在他的手心。
叶暮忍了两瞬,因为金明娇还在也没有丢掉,但他也没打算留着,只等着一会儿回去就扔了这玩意儿。
“兔子耶。”不知何时,金明娇已经蹦跳着到了小巷里,看着眼前的笼子颇开心,“这怎么卖?”
“我的兔子可是皮毛甚好,活泼的很,而且一只十文,五只才四十文嘞!买的多便宜的多,小姐不妨多买几只回家养着作伴!”小贩热烈的吆喝了起来,脸上笑的褶子都要出来。
“五只太多了,”金明娇蹙着眉说道。她可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人,若真买了五只回家,那可不好管。
小贩听了还不作罢:“五只便宜呀,买五只不亏的小姐。”他看的出来金明娇身上穿的都是好料子,定不是寻常百姓,若是能哄得她多买几只,那今日也能多赚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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