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晨在田野里疯到11岁,每个黄昏,他躲在一旁,看其他孩子被父母叫回家吃饭,麦子映着夕阳,顺带把他的头发和耳尖都染上了金黄。
若是他站得太显眼被人看见,就会有几块石子迎面扔来,流着鼻涕的小泥猴们肆无忌惮地叫他“野种”“克星”“晦气的丧门星”,他不能声张,不然回了家还有父母的责骂。
大多时候他都很灵活,偏偏那天被打中了眼睛,他捂着眼回了家,母亲劈头盖脸一顿骂,不耐烦地问道:“你死哪儿去了?!”
不等他回答,她一把拽他进屋,又欢天喜地地跟屋里的陌生来客说:“就是他呀,方晨,今年已经11岁了,老板您行行好,给他安排安排吧!”
他眯眼抬头仰望,受伤的眼睛却根本看不清来人的模样,只记得那人有修长的双腿,穿一身蓝西装。
后来听母亲说,那好像是舅舅之前任职的公司的老板,来慰问已故员工的家属,顺带看看有没有什么困难可以解决。
于是,在别人家的父母认真为子女挑选中学的时候,方晨从田里被揪出来,登记上册,送去了望兴小学念书。
而他的父母在他被送出去的同一年就怀了他的弟弟,仿佛他的走是终结厄运的标志,恨不能敲锣打鼓以示庆祝。
他从此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不被正视也不配被爱的那个。
然而讽刺的是,弟弟的出生也没有给家里带来转机,在父母无止境的争吵谩骂中,日子漫长的没有尽头,后来他们终于离婚,连方晨都觉得庆幸。
时不时被提起来痛揍一顿的提心吊胆,似乎终于熬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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